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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学系丁四新教授论文获评河北省期刊协会2020-2022年度“好文章”

近日,哲学系丁四新教授的学术论文《三纲说的来源、形成与异化——以〈春秋繁露〉、‘天人三策’为文本依据”》,在河北省期刊协会主办的2020-2022年度河北省优秀期刊评比中被评为“好文章”。该文原载《衡水学院学报》2021年23卷3期,据悉也是该刊唯一入选论文。

此文被同行评议为“迄今把‘三纲’观念形成史说得最清楚、最系统,把董仲舒对‘三纲’的贡献评价得最客观、最公正的一篇论文”。另外,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中国哲学》2021年第9期全文转载,及被《新华文摘》2021年第15期论点摘编。

在该文中,丁四新指出,郭店简《六德》篇提出了“三大法”或“六位”的位分伦理学说。《成之闻之》篇继而以“天常”或“大常”肯定此伦理学系统,以"天"作为其存在意义的终极根源。孔子是三大法说或六位说的集大成者,是其理论系统的正式提出者和构建者。此三大法说或大常说,与汉人的三纲说高度相似。“大法”即“纲”之义。孔子的三大法说与汉人的三纲说是一脉相承的,前者是后者的直接来源,是其第一个阶段。实质意义上的“三纲”观念出现很早,名义上的“三纲”概念在先秦已隐约出现,汉初正式出现了“三纲”一词。三纲说的提出,乃位分伦理学不断纲常化的结果。董仲舒虽然不是三纲说的提出者,但是他以天道观论证其合理性,并提出“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”的命题,其理论贡献是突出的。“三纲”有多方面的含义,其作为位分伦理之主干或基本结构义是至为明显的。而且,无论是董子的还是《白虎通》的三纲说,都以“匹合”为第一义和第一原理;“主从”义则必须居于“匹合”义之下,并受到后者的严格限定。所谓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”的三纲说,其实出自《礼纬·含文嘉》。此种三纲说未得汉人三纲说之大义,是对汉人正统三纲说的扭曲和异化,又因其不符合现代价值观念,故应遭到否定和批判。